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(记者 郭一鹏) 不慎发生追尾,在得知对方“索赔”2000元后,这名驾驶员十分“不服”,于是主动报警称自己酒驾。结果,交警赶到后发现此人属醉酒驾驶,他不但要承担事故全责,还要面临相应刑事责任。
记者采访获悉,前不久在南京雨花东路,一男子驾车行至路口时,追尾了一辆正在等待掉头的车辆。事故发生后,双方对理赔协商不一致,男子认为对方要2000元太多,感觉自己被“讹”了,于是报警自称酒后驾车,要求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。交警赶到后,男子十分肯定自己喝酒了,此举也让交警有些意外。后经调取监控,男子承担追尾事故全责。经血检,男子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201.06mg/100ml,属醉酒驾驶,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,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
交警提醒,酒后开车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,驾驶人在饮酒后判断能力、操作能力、反应能力及视觉观察能力会因此降低,所以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,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。所以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牢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。
校对 王丽丽